《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施行 确保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举措于法有据
本报记者 石飞
本报通讯员 吴沅锦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自由自9月1日起施行。云南验区于法有据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9年8月30日挂牌以来,贸易贸试十二万分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试验突出沿边跨境特色,区条坚持为国家试制度、例施为云南谋发展、行确为开放探新路,保自有效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各项改革助力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
《条例》共7章61条,中国自由总结自贸试验区成立五年以来的云南验区于法有据创新成果和经验做法,明确有关管理体制机制,贸易贸试十二万分网在促进投资开放贸易便利、试验金融创新、区条沿边开放合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规定,确保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举措于法有据。
《条例》细化了昆明、红河、德宏三个片区的差异化发展定位。明确昆明片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互联互通枢纽、信息物流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红河片区全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加工制造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中越经济走廊创新合作示范区;德宏片区打造沿边开放先行区、中缅经济走廊的门户枢纽。
《条例》明确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条例》在外籍人才引进、政务服务改革等方面推出一揽子措施。其中,明确放宽外籍高端人才从业限制,允许优秀留学生在自贸试验区就业和创业等政策,增强云南的人才吸引力。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标国内外先进规则,开展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保障等各领域的改革创新,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条例》突出云南特色,鼓励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鲜切花、茶叶、咖啡等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产能预售、订单交易等创新交易模式,明确自贸试验区应当深化改革开放、与周边国家互利合作、创新开展跨境劳务试点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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